关于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作风建设
和廉洁建设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2017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就“两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进行再提示、再安排、再强调,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务必严格执行。
第一,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要在思想认识上高度警醒,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三十条”规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做到令行禁止,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第二,严明廉洁过节纪律要求,划清纪律底线。希望全院所有党组织、职能部门、党员干部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三十条”等纪律要求,严防“节日病”。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接受月饼等各种节礼、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电子礼品卡;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和影响力向下属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搞奢侈享受、大吃大喝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向下级单位、服务对象摊派费用;严禁参与赌博、组织和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及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第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各党总支、党支部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对党风廉洁建设作出研究部署。创新监督方法和手段,努力形成自上而下、由下而上、内外结合的有效监督机制,真正形成合力,监督到位,不留死角,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在实处。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夯实“一岗双责”。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带头接受监督,结合“讲重作”专题教育,从严要求,从严律己。自觉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带头移风易俗,带头勤俭节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真正树好榜样、做好表率。
第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对各自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负有监督责任,坚持挺纪在前,践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有病就治。不断创新监督执纪的方式方法,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坚持刚性执纪,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紧抓不放,一寸不让,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抓下去。
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将联合学院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反中央规定顶风违纪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问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职能部门将文件精神认真传达到所属每一位教职工,并将“两节”期间八项规定落实情况于10月11日前报纪检监察室。
特此通知。
中共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