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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6-22阅读次数: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

“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学院“滥发津补贴、‘酒桌办公’、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不按规定缴纳党费”四个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制订“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秉公用权,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二、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通过持续不断地治理,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有了明显好转,但随着反“四风”的不断深入,享乐奢靡问题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特别是有的借争取项目资金之名请吃请喝,有的在检查评比中搞考“喝”“宴”收,有的在行政审批中吃拿卡要,有的在公务活动中违规公款吃喝,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必须坚决予以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

2、通过“酒桌办公”要资金、跑项目、争考核名次或谋取不当利益;

3、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4、以开展调研、培训、召开会议等名义公款吃喝;

5、向下级单位、其他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招待费用;

6、同城单位、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7、其他需要治理的“酒桌办公”问题。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6月中旬开始,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715日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固化成果。

(二)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6月中旬)

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酒桌办公”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有关要求。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酒桌办公”问题的本质危害,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2、自查自纠(6月底前)

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逐一对照需要重点治理的问题,深入查摆“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院属各单位(各教学系由党总支书记牵头负责)要认真梳理201616月份公务接待情况(624日前报院“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解颖娴同志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监督检查(710日前)

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将会同财务处、党政办公室等相关单位,通过财务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酒桌办公”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凡是发生“酒桌办公”问题,不仅要从严追究组织者的责任,还要追究参与者的责任,并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学院“四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酒桌办公”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4、建章立制(715日前)

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三十条规定,今后所有院内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引资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党政办公室、财务处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实施细则,严格财经纪律,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定期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务求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要进一步推进减政放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着力破解“酒桌办公”深层次问题,切实杜绝不请客吃饭不办事等“酒桌文化”陋习。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四个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学院成立“四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地点设在纪检监察审计室。

“四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名单见学院党委宿职院党发〔201629号文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党委及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巡视整改的重要整治任务,认真研究,抓紧部署,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的内容和措施,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二)严格执纪问责。学院纪委要会同财务处、党政办公室等单位对专项整治重点治理的7类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加大查处曝光力度。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强化宣传引导,接受群众监督。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认真抓好宣传引导工作,既要加强内部信息报送,又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大力宣传“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成果,促进党风民风向善向上。

(四)注重工作实效。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院中心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工作上来,切实加强工作统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落实举措,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务求取得实效。

(五)加强信息报送。院属各单位(各教学系由党总支书记牵头负责)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715日,每周二前将“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送至院纪检监察审计室解颖娴同志处,学院每周三前将“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径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自20168月起,各单位“酒桌办公”问题查处情况实行月报制度,每月15日前将“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送至院纪检监察审计室,学院每月18前将“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径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单位要分别在628日前、712日前向院专项整治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上报自查自纠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学院分别在630日前、715日前以党委名义向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上报自查自纠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专项整治工作设立举报电话(0557-3603501)和举报信箱(图书信息楼大门附近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箱)。

附件:“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

 

“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内容

类别

数量

其中

县处级

乡科级

乡科级以下

问题查

处情况

查处问题(起)

 

 

 

 

处理人数(人)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

 

 

 

 

备注

第一次报送时统计本地本单位20161-6月份“酒桌办公”问题的查处情况,以后报表统计本周或当月“酒桌办公”问题的查处情况

说明1、“查处问题”栏,被查处的同一问题中,有两名以上(含)党员干部参加的,统计时列入职务最高者一栏;2、县处级一栏由市纪委监察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