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通知公告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关于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暨惩防体系建设

关于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暨惩防体系建设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4-25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暨惩防体系建设

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四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宿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暨惩防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和职责,制定落实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重要环节,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016330

 

 

 

 

 

 

 

 

 

2016年党风廉政暨惩防体系建设

主要工作任务分解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四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的具体部署,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就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暨惩防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如下分解,请认真落实。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规党纪

1.坚持自觉尊崇党章。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有计划、经常性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章,真正把这项基础工作贯穿于党员教育、组织生活全过程。

主要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宣传人事处。协同责任单位:院属各单位。

2.纪委要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集中统一,确保中央和省市委政令畅通。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3.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换届前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协同责任单位:组织宣传人事处。

4.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5.严肃查处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协同责任单位:组织宣传人事处。

6.狠抓纪律规矩执行。纪委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两项法规,促进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刻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坚持纪在法前,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7.推进制度规范全覆盖,着力实施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积极探索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逐步形成“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组织宣传人事处。协同责任单位:院属各单位。

8.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安徽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等,不折不扣落实集体决策,坚决克服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

主要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组织宣传人事处。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9.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行政监察法,探索实践党内监督与行政监察相互促进的有效途径。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组织宣传人事处。协同责任单位:院属各单位。

10.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按照“依法依规、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终身负责”要求,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审计监督力度。

主要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财务处。协同责任单位:院属各单位。

11.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

主要责任单位:组织宣传人事处。协同责任单位:院属各单位。

二、狠抓压力传导,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12.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切实承担起领导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责任追究之责,努力打造政治生态中的“绿水青山”。

主要责任单位:学院党委及各党总支、党支部。协同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组织宣传人事处。

13.党组织书记是管党治党的掌舵者、领头人,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深入,一个环节接一个环节地抓到位,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地抓具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主要责任单位:学院党委及各党总支、党支部。协同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组织宣传人事处。

14.党委班子成员要主动加强对分管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真正做到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管理约束干部。

主要责任单位:学院党委及班子成员。协同责任单位: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宣传人事处。

15.始终坚持好干部“20字”标准,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坚决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

主要责任单位:组织宣传人事处。协同责任单位:院属各单位

16.纪委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促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协同责任单位:组织宣传人事处、党政办公室。

17.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坚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将要制定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协同责任单位:院属各单位

18.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查整改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组织宣传人事处、纪检监察审计室。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19.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形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组织宣传人事处、纪检监察审计室。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20.责任追究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通报,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协同责任单位:院属各单位。

21.纪委要牢固树立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的意识,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协同责任单位:院属各单位。

22.对落实责任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评估。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三、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23.着力挺纪在前。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决执行党的“六大纪律”,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24.各党组织要以纪律为戒尺,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由违纪变成犯罪,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主要责任单位:党委、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宣传人事处。协同责任单位:院属各单位。

25.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成果,紧盯年节假期,管住重要环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主要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26.严查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27.坚决刹住党员干部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满月宴”和大办婚丧喜庆等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28.深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把“小金库”和“账外账”清理到位。

主要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财务处。协同责任单位:院属各单位。

29.坚决杜绝服务过程中吃拿卡要和收受请托对象、服务对象、监管对象“红包”礼金等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30.坚决整治“为官不为”、不遵守工作纪律等懒政、怠政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组织宣传人事处。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31.持续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三十条”要求情况的督查力度。

主要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32.大力推进效能“二次革命”,打造效能建设“升级版”。

主要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组织宣传人事处。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33.坚持以党风带民风。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风建设清单责任制度,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

主要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34.持续端正“家风”。监督、引导领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组织宣传人事处、工会。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直各单位

35.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继续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加强舆情研判和舆论引导。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组织宣传人事处。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36.要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充分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功能,不断聚合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主要责任单位:组织宣传人事处。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37.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引以为戒,严守纪律,严明规矩,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五、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38.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经常性运用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把增量遏制住。对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重点惩治。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组织宣传人事处。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39.突出执纪监督特点。对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以纪律为尺子,加强分析研判,进行分类处置。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协同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财务处。

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0.压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触角向基层延伸,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党总支、党支部。协同责任单位:院属各单位。

41.大力实施基层党建行动计划,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主要责任单位: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宣传人事处。协同责任单位:院属各单位。

42.对于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主要责任单位:学院党委、纪委。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43.纪委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协同责任单位:院属各单位。

44.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七、深化体制改革,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

45.党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撑腰壮胆”,不断加强反腐败协调机制建设,选优配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落实人、财、物方面等基本保障,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开展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学院党委。协同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组织宣传人事处、财务处、总务处。

46.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落到实处,在推动并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体制机制方面更加有所作为。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47.加强纪检、监察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协同责任单位:院属各单位。

48.改进干部管理和选拔方式,对干部既要考验、锻炼、培养,又要言传、身教、严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

主要责任单位:学院党委、纪委。协同责任单位:组织宣传人事处、党总支、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