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招标采购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工作,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寒假前,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招标采购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学习宣传贯彻《招投标法》《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着力提高招投标当事人的法律意识,营造公平、公正的招标采购环境,切实增强教职员工依法行政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二、活动目标
通过集中学习宣传活动,达到以下目标:
1、依法依规开展各项采购、招投标业务,保证招投标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进行。
2、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采购招标的质量。
3、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4、全面加强对招投标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活动内容
1、组织教职工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宿州市市级政府采购2015-201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教职工学习日学习、招标采购部门专题讨论等形式学习,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自觉用法律法规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自觉增强学法、守法的意识,营造浓厚的依法治校氛围。
2、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编印《招投标及采购工作学习手册》,发放各处室、系部组织学习。二是在校园醒目位置出一期宣传专栏。三是在校园网集中组织、提供一批招投标、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操作实践等,供大家学习、借鉴。四是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等新媒介,持续不断地发布相关知识,对招投标和采购活动进行提示、提醒。通过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加深教职工对招投标、采购法律法规的理解,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使依法依规招投标、采购成为自觉行动。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招投标采购法律法规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所属职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订详细学习计划,做到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三落实。活动期间,学院将对各单位学习宣传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促检查。
2、建章立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出台招投标采购相关配套制度,着力解决招标采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认真梳理查找以往与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制度与做法,及时加以纠正,确保招投标采购活动更加规范透明、公平公正。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