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二五”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院2011-2015年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实施原则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紧密结合我院实际,明确专业改革与建设的定位和发展方向,以重点(特色)专业建设为契机,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导教师创新,优化教学内容,完善教学手段和方法,规范教学过程,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
重点专业建设总体立足于深化教学改革,通过积极推进专业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深化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建设和教材资源建设,做大做强一批优势专业,创办一批新的特色专业,建设好一批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中起示范作用的重点专业,不断提高我院教育教学的质量。
特色专业建设以省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中专业为主,充分考虑全院的专业分布,以特色专业的建设带动一般性专业建设,充分发挥重点和特色专业的示范作用,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多出精品,出好精品。
不断加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加强教学工作的基本建设和规范化、科学化进程,以重点和特色专业的单项建设和学院专业的整体建设相结合、重点和特色专业建设和学院基本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为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二、建设目标
专业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其目的是通过做大做强一批优势专业,创办一批新的特色专业,提高我院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及目标见下表:
表一、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二五”期间拟新建专业一览表
年份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专业名称 |
印刷图文信息处理、财务管理、鞋类设计与工艺、水利工程施工设计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服装设计、物业管理、无公害农业生产技术、 |
兽药生产与营销、信息安全技术 |
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 |
通信技术、观赏农业 |
表二、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二五”重点特色专业建设目标表
年 份 级 别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
院级 |
立项2个重点专业、1个特色专业 |
立项1个重点专业 |
立项1个特色专业 |
立项2个重点专业 |
立项1个重点专业 | ||||
省级 |
申报1个特色专业 |
申报1个重点专业 |
申报1个特色专业 |
申报1个重点专业 |
申报1个重点专业 | ||||
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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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1个重点或特色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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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1个重点或特色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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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实施措施
1、建立建全院级重点(特色)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2、由各系部完成院级重点(特色)专业的初评,并推荐优秀专业参加院级重点(特色)专业评选;
3、设立重点(特色)专业专项建设经费,具体数额详见学院相关文件;
4、每年4月进行院级重点(特色)专业的评选,由教学处、评建办负责组织落实;
5、省级重点(特色)专业由学院重点(特色)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在院级重点(特色)专业基础上进行评选推荐。
四、重点(特色)专业建设内容
1.专业建设措施。成立重点(特色)专业建设领导小组,有与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一致的重点(特色)专业建设规划,并逐年实施;设立重点(特色)专业建设专项经费。
2.专业培养目标。有明确的职业岗位指向,人才培养规格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层次,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企业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3.人才培养模式。形成校企合作的办学机制,建立以行业企业专家为主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参与专业建设全过程,与专业教师一起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人才培养规格、课程内容、教学方法等;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积极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不断吸收与消化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根据企业的需要,按照专业对口、保证专业培养规格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进“订单式”人才培养,“订单式”培养的比例达到本专业在校生的40%以上。
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制订人才培养方案,针对岗位知识、能力、态度要求进行充分调研与论证,形成完整、严谨、针对性较强的论证报告;根据职业岗位知识、能力、态度特点,充分考虑学生职业生涯的需要,确定本专业的课程和课程结构,形成理论与实践相互融合的以职业岗位作业流程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实践性教学内容达到50%以上;专业教学方法坚持“教、学、做” 合一的原则,根据专业课程特点,采用现场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讨论式教学、探究式教学等方法,高度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以案例或真实的任务来设计专业综合实训项目;精心组织并实施毕业实践环节,毕业实习结果以学生作品为主,辅以实习报告、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毕业作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利用多种媒体进行教学,在校园网上建立重点(特色)专业网页,将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主干课程教案、习题、实验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部分授课录像、网络课件、在线测试等相关资料在网上公布,实现资源共享,方便学生在网络中自主学习;重视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学习态度、职业态度、身心健康的培养;建立体现职业能力的专业考核体系和评价体系。
5.专业教师队伍。形成职称、学历、学位、年龄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师团队,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达到30%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达到50%以上,“双师型”教师达到70%以上,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职业资格;专业教师团队中要有20%以上的现场专家;主干课程教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有较全面的把握能力,具有较强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吸收、消化和推广能力;专业负责人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有1名以上省级专业带头人,制订并实施专业教师培养方案。
6.专业教学资源。专业主干课程拥有学校与现场专家一起开发的校本教材、实验实训指导书、教师教学指导书和学生学习指导书等,建成集纸质与电子、静态与动态的图书和网络资源于一体的立体化教学资源库,教学资源库包括专业教学目标与标准、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验实习实训、教学指导、学习评价方案等要素;校内专业实践教学条件完全满足专业教学需求,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实验实训设施设备技术含量高,达到当前企业现场设备的一般水平,实验实训的设施设备项目达标率和开出率100%,价值达标率80%以上、完好率90%以上,有便于学生自主学习的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有专业教师指导学生自主开展实验实训;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与相关企业建立合作机制,能满足顶岗实习的需要,校外实践基地成为专业教学的有效延伸。
7.专业研究。开展了教育教学规律、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等研究,近三年有市、省部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有一定数量的校级立项课题,有教研教改成果在校内和省内学校推广,效果比较明显;开展专业应用技术推广与咨询,建立了应用技术咨询、推广机制,在当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市级以上或省部级行业科技成果奖或登记专利发明,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教师公开发表论文年人均1篇以上。
8.专业管理。健全专业管理组织体系,系部负责配备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教辅人员,保证人员数量足够、结构合理,负责专业实验实训设施设备配置,确保专业教学需要;建立专业负责人制度,负责课程安排、教材开发与组织、教研教改、落实教学环节;教务处、系部、专业负责人共同负责专业教学质量监督,建立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9.人才培养质量。学生文明、守纪、严谨、勤奋,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近三年无违法犯罪现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学生到课率98%以上,校内考试考核合格率90%以上,在评估和质量抽查中,公共课、专业课合格率90%以上,专业技能合格率80%以上;全部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企业认证证书,其中高级职业资格获证率50%以上,毕业生规格符合企业技能型岗位的需要,毕业生当年就业率90%以上,其中对口就业率80%以上;学生就业单位、就业岗位和就业待遇有明显优势,近三年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素质评价满意率90%以上,上岗起薪点明显高于一般专业。
10.特色与示范。重点(特色)专业成为区域内专业教学指导中心、实习实训中心、师资培训中心和职业资格鉴定培训中心,在同类专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对同类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就业指导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示范;实习实训基地和其他学校实现共享,每年接受一定数量的外校学生到校实习实训;根据区域内教师培训需求,制订教师培训计划,为区域内教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提供服务;成为行业企业和区域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初步形成一支专业名师队伍,在本专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开发了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的教材,开发了本专业内有一定影响的技术或产品、或者具有较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的吸收、消化和推广能力,且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近三年第一志愿高考投档分数线在同类专业中名列前茅,录取新生报到率80%以上;本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300人以上。
五、重点(特色)专业评选程序
1.系、部申报
各系、部应在已有品牌专业中,根据评选条件、建设内容和要求进行认真遴选,申报的系、部,需将下述材料报送教务处。
(1)《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重点(特色)专业建设申报书》一式二份;
(2)相关书面材料1套(包括专业建设规划,具体内容有:专业建设思路、目标、任务、内容和措施等;人才培养方案、办学条件情况、教师队伍情况、教学、科研、教学改革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等)。
2.初步审查
教务处组织专人对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拟申报重点(特色)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思路、目标、任务、内容和措施以及办学条件、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特色等。
3.专家评估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依据重点(特色)专业遴选标准,通过审查申报材料、集体讨论等方式进行筛选,最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择优遴选。
4.审批公布
专家评审的结果报请院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
六、检查与验收
1.校级重点(特色)专业的建设期限为3年,学校将对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检查验收以《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重点(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上的有关内容为主要依据,实行量化考核。主要检查建设方案的执行情况,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教学改革研究与教学成果情况,人才培养质量情况等方面。
2.建立专业准入与退出机制,实行专业预警,对中期检查未达标的专业限期整改,并进行第二轮中期检查,仍未达标的专业撤消其重点(特色)专业称号,停拨建设经费;对外围专业进行实时监测,专业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增补进入重点(特色)专业建设范围,提供建设经费。
七、其它
1.本方案由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方案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