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通知公告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函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函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3-25阅读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函

 

院属各部门: 
    学院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安全工作稍有松懈,校园安全事故将会极大反弹,特别是春季来临,校园消防事故、交通事故、盗窃等治安案件都呈现规律性多发势头。为切实做好我院近期校园安全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函告如下,各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一、消防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亲自布置、亲自参与。要进一步巩固开学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的成果,坚决杜绝学生公寓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私接私拉电线等现象。保卫处近期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学生公寓、公共楼宇进行突击检查,对查出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请总务处物业公司要认真检查所管区域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如有损坏及时上报保卫处。超市消防整改应立即到位,确保消防栓有水,水压应符合消防标准。三楼证照不全一律不准营业,出现消防等安全事故由超市全负责。 
    二、交通安全:少数教职工、学生、部分物业公司和超市从业人员在校园内骑乘摩托车、电瓶车时,车速较快,极易发生校园道路交通事故。保卫处将对拥有或骑乘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瓶车)的学生进行劝导,对校园内超速行驶的摩托车保卫处将予以暂扣;严禁在校园内学车,严禁无牌无证车辆在校园内驾驶,同时,保卫处加强对进出校园车辆的管理。超市应对门前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及时进行整治,机动车按停车位停放,非机动车由超市根据目前现有条件自行规划停放,但不得停放在主干道上。否则,再出现乱停乱放等现象由超市负责。必要时停业整顿。
    三、治安工作:物业公司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公寓的值班和巡查,严禁陌生人员进入学生公寓,严禁男性进入女生公寓。各单位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加强门卫管理,严控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确保校园安全。保卫处值班加大巡逻巡查力度,确保学院财产安全。 
    四、其他工作: 
    1、各单位对在校学生要进行消防、治安、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要求学生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 
    2、请各单位办公室、学生公寓内不准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在下班前关闭好本部门各类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和门窗;物业公做到交接班必须检查,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工作。 
    3、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应加强他们的安全教育和法律常识教育,确保不发生各种安全、治安事件。                         

                                                  

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