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潜在供应商:
根据工作安排,现拟对我院农科教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教学楼、学生宿舍楼(3#、4#)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询价,兹请有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方式:询价。
2.项目内容及预算: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农科教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教学楼、学生宿舍楼(3#、4#)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总预算48000元,最高限价48000元。
二、相关企业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评价证书。
5、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一份具有学校同类项目合同业绩。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具体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提供农科教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教学楼、学生宿舍楼(3#、4#)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的资料清单,方案编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受学院委托负责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完成以下工作以及就相关事项进行承诺:
(1)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的编制,并报宿州市水利局审批通过;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要取得宿州市水利局相关业务的行政许可或批准(批复);
(3)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如未能通过宿州市水利局的审批,应全力配合学院进行修改,直至通过宿州市水利局审批;合同约定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通过宿州市水利局审批后,学院一次性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4)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农科教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教学楼、学生宿舍楼(3#、4#)建设项目系学院立项建设的两个项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分别编制为两个文本,报宿州市水利局审批,该文本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待通过宿州市水利局审批和批准后,文本提交甲方,提交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
(5)承诺接到业主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并赶到学校对接业务。
(6)承诺若不能按照业主的合理要求开展业务,业主有权不支付相关费用并将业务公司纳入学院黑名单,以后不得参与所有学院相关业务。
(7)承诺无条件接受业主合理安排任务。
四、报价时间和地点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应在4月6日下午17:30之前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发送312820848@qq.com邮箱并索取报价资料。4月7日9:00前将报价文件一份(密封)现场送达我院综合办公楼3014室。开标时间同送达时间。
五、联系人与地址
1、联系人:李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557-3603598 15055740614
2、地址: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农培二期1002室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3日